第129章 异装癖
作者:爱吃烧鱼八幺九   丧尸末世,但是在大唐最新章节     
    辣条是一匹好马。
    或者说程暮因为【策马奔腾】的属性,对骑马这种事已经驾轻就熟了。
    反正一路从南江骑到七华,他没感觉到任何不适。
    没有头晕,没有胃酸,两腿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按照地图显示,七华县是顺着一座名叫七华的山修建。
    玄蛇洞在七华山的北面,一个名为灵蛇谷的地方。
    而七华县,则在山的西面。
    程暮还是打算先把林晓晓的问题解决之后,再去玄蛇洞寻找宝贝。
    毕竟,系统需要的药材是膏,而他现在找的是材。
    从材变成膏,应该还需要一些工序。
    林晓晓早点好,武宣也能早点好。
    她们两个,也能帮着刘东平处理一些南江的事务。
    说实在的,程暮还不想现在将自己的末世故事,发展成占地为王的争霸流。
    他肯定是要走的。
    是要离开南江的。
    就算没有武宣,没有苏瑾儿,他都不可能一直待在南江。
    但是他觉得自己的故事到了最后,肯定也会变成争霸流。
    毕竟就目前所知道的一切情况,突厥军队已经进入了江南腹地。
    日后,他肯定会和突厥人遇见。
    这一遇见就免不了一场大战。
    所以有南江这么一个据点,再好不过!
    而且……
    程暮坐在马背上,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七华县,他自言自语道:“我可是身在丧尸末世的大唐呀,一直当个独行游侠,能有什么游戏体验?”
    “要么位极人臣,重塑大唐荣光。”
    “要么自立为王,开创一个新的盛世王朝!”’
    “我去!”
    距离七华还有百米左右程暮猛地一拉缰绳,让辣条停住。
    “你看见了吗?刚刚?”
    面对程暮的提问,辣条脑袋上下移动了一下。
    “是吧!你也看见了吧?我去,有个人在……哎哎!又飞起来了!”
    程暮看着七华县内,一个身穿白衣的身影。
    那人身上的衣服,白得就像林晓晓的皮肤一般。
    他的手中拿着一柄长剑,姿态轻盈的从地上跳起,落在一间屋子的屋顶之后,便如风中白纸一般,飘向另一个屋子的屋顶。
    “好轻功!”
    见得那人在屋顶穿梭前行的模样,程暮忍不住赞叹。
    “可是……”
    程暮看着那人跳进一个院子,小声道:“潘安不是说七华内的活尸已经没多少,因此南江城内的人才喜欢到这儿来捡落。这人……用得着这么跳来跳去的吗?”
    “看他手里的剑,感觉此人的功夫应该也不差,遇到零散的活尸,直接杀了便是。”
    “啊,我明白了。该是害怕尸血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吧。”
    程暮说完,双腿一夹,辣条即可极奔前进。
    这人很有趣,程暮想去会会。
    七华虽然依山而建,不过县城局势并不陡峭。
    不似他穿越而来的山城。
    骑马进入县城,程暮在马上杀了两只丧尸之后,便见到了那个白衣人。
    他身上的白衣明显是女款。
    他脸上的胡子不像是假的。
    所以,这人是个男的……
    见到白衣男的时候,对方正打算从一栋楼屋顶飞过街道。
    他刚刚准备起跳,便看见骑马出现的程暮。
    单手持剑负在身后,白衣男站在屋顶问道:“你是谁?”
    程暮骑在马上,抬头看着白衣男人。
    他的吐槽之魂在燃烧。
    因为这个男人有太多的槽可以吐了!
    男人脸上的胡子扎里扎煞如钢针一般。
    他眼如铜铃,眉似虎豹。
    这模样,可说拿上蛇矛就是张飞,提着板斧就是李逵!
    然而,就这么一个英武霸气的男人,身上却穿着一件白纱襦裙!
    卷曲的胸毛露出一半,看起来异常扎眼。
    程暮骑在马上,那人站在屋顶上。
    两个男人就这么相顾无言。
    “吼。”
    一只被辣条吸引的丧尸从小巷中走出。
    程暮看着屋顶的白衣男人,提枪斜刺,将那只丧尸变成了击杀数。
    终于,程暮说话了。
    “这位……兄台……见礼!”
    “你迟疑了!”
    屋顶的男人也说话了。
    他右手拿剑,左手捋着胡须,道:“我这模样,还需要你有什么迟疑吗?”
    程暮瞪眼:“正因为你这身打扮,我才迟疑的!”
    男人一甩白纱衣袖:“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貌。我这身打扮又如何?”
    程暮道:“没什么,就觉得不搭。”
    “我喜欢!”
    男人说着,右脚一踏,整个人便如风中柳絮一般,轻飘飘地落在大街上。
    “你是哪儿来的?”
    “南江。”
    “南江?”男人疑道:“你还有马?”
    “我踏马还有爹呢!”程暮气道:“会不会说话呀?”
    “不是!”男人自觉刚才的提问有异,摆手道:“南江城的人我也见过,可是从来没见过骑马来这儿的,你是第一个。而且,你的马鞍上,还有升州折冲四个字……所以……”
    男人举剑对着程暮:“你到底是什么人?”
    程暮一笑,学着男人,道:“我的模样,是什么人,还需要问吗?”
    男人笑道:“嘴上无毛的家伙。”
    在古代,男人留须,不仅仅只是为了美观而已。
    首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胡须作为身体的一部分,是不能轻易剃掉的。
    在汉代,男人以留胡子为美。
    西汉权臣霍光,就因为有一把漂亮的胡子,被评为当时有名的帅哥。
    《汉书·霍光传》,便有“疏眉目,美须髯”这种句子。
    而到了魏晋南北朝,男人们又开始刮胡子化妆,以此为美。
    《颜式家训》中,便有“梁朝贵子弟,多无学术,无不熏衣剃面,博粉施朱。”
    时尚是轮回的。
    虽然在唐朝,人们已经不在将刮胡子和孝顺联系在一起。
    不过崇尚武功的唐朝男人,还是觉得留胡子才时髦。
    毕竟胡子是展示男性特质最显眼的标志。
    名为“翘脚胡”的造型,在唐代最为流行。
    听见男人的话,程暮一笑,道:“是是是,你嘴上有毛,跟鸡窝似的,也不怕落在床上被人误会。”
    程暮的现代车技,明显把男人说懵了。
    他疑道:“胡子落在床上,为何旁人要误会?”
    程暮看着男人,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