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对不住了
作者:爱吃烧鱼八幺九   丧尸末世,但是在大唐最新章节     
    这次离开南江,程暮只带着龙鳞和恒念木。
    恒念木上,插着从衙门库房里带出来的竹枪枪头。
    之所以没带亮银枪,是因为那东西太扎眼了。
    而不带铭骨刀的原因更加简单。
    因为那玩意儿是他从鲁私库里拿的!
    带着它进入升州城,不是没事儿找事儿?
    天还没亮,程暮便骑着辣条出了城门。
    一路无事,当程暮到达升州城外的时候,天已经全黑。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已接近子时。
    翻身下马之后,程暮摸了摸辣条的脖子。
    “我说辣条,张德帅可是和我拍过胸脯保证的,你……能自己找回南江!可别让我失望啊!”
    辣条打着响鼻,右前腿在地上刨了刨。
    程暮见此,道:“行吧,自己回去!记住了,要是我几日之后回南江,没看见你在,你跑天涯海角去,我都要把你找出来,然后……我也尝尝马肉是什么味道!”
    说完,他便一拍辣条的屁股,让这枣红大马自己回去。
    程暮其实也想带着辣条一起进城。
    但是升州城外的活尸数量太多,程暮杀完一只,便会有其他的活尸来填上。
    他不怕活尸,但是辣条可是一匹正儿八经的马……
    嗯,一匹正儿八经的复制马!
    它的味道,对于活尸来说,无疑不是如同兴奋剂一般。
    骑着它进活尸堆,那尝马肉的就该是那些活尸了。
    用张德帅丢鞭炮的办法?
    虽然也不是不行,但是程暮觉得动静太大。
    他这次进升州,还是想悄悄的。
    看着辣条跑远,程暮举起恒念木,又紧了紧用过盈配合固定在恒念木上的铁枪头。
    “那么今天晚上,就杀一晚上的活尸吧!”
    说着,程暮提着简易恒念枪冲进了黑夜中的尸群。
    【5649】
    ……
    【7653】
    ……
    【8992】
    ……
    日出时分,程暮终于把击杀数提高到了【】.
    距离开启下一次击杀奖励,还剩六千多一点。
    而异兽活尸,程暮一只都没杀。
    因为那些异兽活尸,几乎都在尸群的最中间,而他一晚上都是尸群边缘活动。
    一夜猎杀,加上前一晚和林晓晓云雨。
    如今,程暮的属性栏中已经出现了【疲劳】,虽是轻度,对程暮继续猎杀活尸并无大碍。
    不过他还是打算先暂停一下。
    闲庭信步的走出尸群,程暮在距离尸群十多步的地方坐下,拿下挂在腰间的水囊喝水。
    与此同时。
    罗刹谷,幽冥静湖。
    此地名为静湖,全是因为这地方终年无风,当人们发现这湖的时候,这片偌大的湖中就没出现过波澜。
    静如碧玉。
    在静湖中央,漂浮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竹排,其上立着这一个不大的竹屋。
    岸边,一个身穿紫色长袍,头上带着兜帽,分不清男女的人单膝跪地,对着水上竹屋说道:“夫人,未羊的回信收到了。”
    那紫袍之下,出来是个女人的声音。
    良久,竹排边的水面出现微波。
    一个清亮的女声从竹屋中传来。
    “未羊在信中说了什么?”
    “这……”
    紫袍女子的声音变得吞吞。
    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从竹屋里走出,它慢慢走到竹排边缘,随后对着岸边的紫袍女子吃呀咧嘴,仿佛要吃了她一般。
    清亮的女声响起,声音强势得让人不容置疑:“说!”
    “未羊信上说,他……他和鲁王相恋,让我们……勿念!”
    紫袍女子说完,白狐瞬间收起嘴中獠牙,坐在竹排上,歪头看向竹屋。
    沉默……
    沉默是今日的静湖。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之后,清亮女声响起。
    “那和尚竟然还有龙阳之好,是让我没想到的。”
    紫袍女子低了低头:“卯兔我也没想到。”
    “无论如何,事情不能耽误,现在谁距离升州城最近?”
    “回夫人,亥猪。”
    “亥猪?是,他在苏州城办事,他的事情可顺利?”
    “顺利,妖后已经认了那个假武宣。”
    “好,那便让亥猪去一趟升州,他也会养尸之术。”
    “卯兔明白。”
    “等一下!”
    “夫人还有什么吩咐?”
    “替我写封信给那和尚,就说夫人我恭喜他,百年好合!”
    ……
    升州城外,程暮踩着一只蜚兽尸体,看着手中的血囊。
    蜚兽心头血,喝了可以增加力量,是个好东西。
    但是这玩意儿的副作用是有点大。
    现在,他还有七只异兽没杀。
    这要是喝下心头血后,在杀异兽时,腹痛难忍可怎么办?
    在尸群中就地解决?
    尸兄们不会说什么吧?
    嗯……
    该是不会说什么的!
    程暮想着,抽出龙鳞刺破血囊,将蜚兽心头血挤入口中。
    血囊变空之后,他立刻打开自己的属性面板。
    战斗力没有变化,还是“二十七人之力”。
    只不过在战斗力之后,出现了一个有规律闪烁的小加号。
    “有用!我现在喝蜚兽心头血,还是有用!”
    看着那个小加号,程暮心中甚是欢喜,将龙鳞收好之后,便提着恒念枪,朝着另一只蜚兽跑去。
    一路跑,一路也没闲着。
    反正挡在他和蜚兽之间的活尸,那是一个都活不了。
    一路杀到蜚兽面前,程暮毫不犹豫抬枪前刺,结果了蜚兽之命。
    如今的程暮,已有二十七人之力,给蜚兽开膛破肚根本不需要铁器。
    他跳上蜚兽胸膛,举拳头往下一砸,拳头便没入蜚兽胸口。
    而后一扯,一个血囊便被他取出。
    “抓紧抓紧!”
    程暮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抽出龙鳞:“要拉就一次拉完!别整成了喝一次拉一次!那我今天就该唱菊花残了。”
    刺破血囊,将其中血液尽数吞下之后,他又朝着下一只蜚兽跑去。
    就这么杀了四只蜚兽之后,程暮终于来了感觉。
    没有一点迟疑,他直接在尸群中脱下裤子。
    “对不住了啊!反正你们对这味道,可能也没啥感觉。”
    一番酣畅之后,程暮提好裤子,往前跑了十几米,远离自己排出的污秽之物,打开自己的属性面板。
    当看见自己的战斗力,他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