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气成河鲀
作者:鹰隼展翅   晋血山河最新章节     
    看到鲜卑突骑落荒而逃,羯胡诸将哈哈大笑,被这帮鲜卑人追了整整一夜的郁闷被一扫而空。一位偏将狠狠地呸了一声,说:“可算是狠狠地揍了这帮杂碎一顿,出了一口恶气!”
    支雄有点遗憾:“可惜他们逃得太快了,没能全歼……这帮黄头鲜卑奴,打仗的本事不怎么样,逃命的本事倒是一流!”
    取得一场小胜的他有点飘,开始鄙视起鲜卑人的战斗力来了,完全忘记了在河北的时候被段部鲜卑骑兵打成什么鬼样了。当然啦,胜利者是可以吹吹牛皮的,这是胜利者的特权,犯不着跟他计较,只要别吹过头就行了。
    但很显然,支雄这牛皮吹过头了。此时他还并不知道,很快就会有一位勇猛绝伦的鲜卑猛将带领正儿八经的鲜卑突骑过来教他做人了。
    得胜后,支雄下令大军停下来休整,将被射死的战马拖过来剥皮割肉扔进釜里煮,准备好好的吃一顿,然后翻越二郎山。跑了一夜,羯胡骑兵已经是人困马乏了,一个个饿得不行,马肉扔进锅里只煮了个三成熟就被饥饿的羯胡士兵迫不及待的捞起来塞进嘴里撕咬、咀嚼,嚼得血水直流……
    晋军骑兵也在吃饭。
    跟正在大嚼半生不熟的马肉的羯胡骑兵不一样,晋军能吃的只有干巴巴的炒粟米。倒不是南阳小朝廷小气,不肯给他们肉吃,实在是没办法,南阳小朝廷现在穷得一个铜板想掰成两个来花,再加上物产也有限,是真的没办法让大头兵们吃上肉,能带上一袋炒粟米当干粮已经很不错了。
    司马范身为统帅,也跟普通军士一样,将炒粟米一小把一小把的往嘴里塞,塞完了再从地上抓起一小团雪塞进嘴里和炒粟米一起嚼,待到雪水在口腔里融化,粟米也给嚼烂了,和着雪水一起吞下去。粟米在炒制的时候加了油盐,嚼起来还蛮香的,不过得细细的嚼,不然品不出来。
    边嚼边冷眼观察着不远处羯胡大军的营地。他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灯台山,距离羯胡大军不足十里。他是趁着羯胡大军伏击、追杀达奚焰的时候率领大军利用田河岭和灯台山之间的丘陵地带以及黎明前的黑暗作掩护,闪电般穿过了那窄窄的丘陵地带,钻进了灯台山的林子里埋伏下来。至于问他为什么不去帮达奚焰?拜托,从昨晚到现在,他所率领的这支骑兵大军又是高速行军又是钻山沟沟,就没停过,从马都累瘫了好几百匹了,人困马乏的冲上去跟羯胡混战,就算是赢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以他在面对劲敌时的小心谨慎,怎么可能会犯这种错误!
    只能牺牲达奚焰那支鲜卑突骑了。
    那支鲜卑突骑他倒不在意,一干名尚未真心依附的鲜卑骑兵而已,就算被羯胡全歼了他也不会心疼,只要他们能拖住羯胡骑兵逃跑的速度,只要达奚焰能安全脱险,啥都好说。
    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老婆套不住色狼。
    那位奉段务勿尘之命率领两干段部鲜卑精锐铁骑南下来帮忙的鲜卑猛将段文鸯一边大口大口地吃着炒粟米一边小声对羊绣说:“还是你们中原人好,可以天天吃到这么美味的干粮!”
    正在艰难地吞咽着炒粟米的羊绣眉头耸了耸:“美味?”
    段文鸯说:“对啊,比那些膻得要命的羊肉好吃多了,还不腻!”
    羊绣:“……”
    我无所谓的,但是你这话要是让南阳的老百姓听到了,信不信他们能活活打死你?
    段文鸯这话跟某位大老板那句“我对钱不感兴趣”有异曲同功之妙,不过人家真不是在嘚嘚,人家说的是真心话。段部鲜卑生活在辽西、幽州一带,这一片人烟稀少,农业并不发达,倒是畜牧业发展得不赖。东汉时期幽州农业生产有一定规模,甚至种上了水稻,让幽州人也吃上了大米饭,不过随着气候越来越冷,再加上天灾、瘟役、战乱,幽州的农业给毁得七七八八了,在段部鲜卑崛起的时候,整个幽州已经没有多少耕地了。那些耕地上产出的数量十分有限的粟、黍、麦等等谷物就成了鲜卑贵人眼中的美味,吃腻了牛羊肉,偶尔来一顿,快活赛神仙。
    不过也真别以为他们天天都能大鱼大肉,肥美的牛羊肉吃到撑,那纯粹是对游牧民族的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游牧是一种效率很低的生产方式,比农耕低太多了,一个农民有四十到七十亩地就可以养活一家几口,而牧民……不好意思,在半沙漠化又干旱的草原上,二十亩的草场只够养活一只羊,没个几百亩草场根本就养不活一家子。而且那些羊还不能随便杀,得留着产奶,产羔子,说白了,那些牛羊是他们的本钱,而奶和羔子是利息,要是把本钱吃光了,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他们平时吃的都是自己打猎得来的野味,比如说鱼啊,野兔啊,野鸡啊,草鼠啊,旱獭啊之类的小动物,还有各种野菜,以及从牧群身上榨取的奶制品。元代有欧洲人到过蒙古草原,记录下自己的见闻,说牧民只有在盛大的节日才会杀一只羊,这一只羊还得好几户甚至十几户人分,吃完了肉剩下的骨头也舍不得扔,留着,饿了加水煮汤喝,直到整根骨头一点味道都没有了为止。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强弓烈马放鹰逐犬?听起来不错,但那是贵人才配享受的生活,跟你个苦哈哈的普通牧民有毛关系?要是普通牧民也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他们疯了才年年秋冬季节入塞抢劫!脑海肠肥的大老板去抢叫花子的窝窝头当饭吃,你认为可能吗?
    真有这生活水平,农耕民族去抢他们还差不多!
    段文鸯身为段部鲜卑大单于的儿子,属于贵族的贵族,他自然是不愁没肉吃。只是肉吃得多了也是会腻的,再说草原民族那烹饪技术真的不敢恭维,除了烤就是煮,制作精良的炊具没有,调料没有,啥啥都没有,做出来的肉能好吃才叫见鬼了!正因为被那些难吃得要命的肉给折磨惨了,他才深深的觉得,能顿顿吃炒粟米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在幽州的时候哪有这待遇啊!
    羊绣说:“我们是没肉吃才吃这个的!”
    段文鸯说:“吃这个好,肉不好吃,偶尔吃点还行,天天吃的话铁打的胃都受不了!”
    这下不光羊绣了,许多晋军将领都对这货怒目而视。
    这时,司马范已经把肚子填了个七分饱,又起来活动了一下,消了消食,感觉体力都恢复得差不多了,他低声问:“大家都吃饱了吗?”
    众人甭管吃到几分饱的,都纷纷收起了干粮袋。
    司马范望向山下,很好,羯胡骑兵还在大吃大嚼呢。他说:“上马,准备出击,趁他们不备打他们个措手不及……你们谁来打头阵?”
    羊绣说:“我来!”
    段文鸯呵呵一笑,说:“小姑娘,你很勇敢,跟我们鲜卑最骁勇的健儿比也丝毫不逊色,不过啊,冲锋陷阵这种事情还是交给我们男人来。让你一个小姑娘冲锋在前,我们这些大老爷们脸往哪搁?”不顾羊绣愤怒的目光,上前一步向司马范行礼,说:“大司马,未将愿作为先锋,带头冲锋!”
    羊绣很生气:“明明是我先要求带头冲锋的!”
    众将领才不管她生不生气,争先恐后的抢先锋之职。正如段文鸯所说,羊绣再能打也只是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小女孩,让她一个小女孩带头冲锋,大家脸往哪搁?传出去不得让人笑掉大牙!
    司马范对段文鸯的积极性很满意,说:“段将军勇气可嘉,此战就由你带头冲阵,直捣敌军主力所在处,将他们踩成肉泥!”
    段文鸯兴奋不已:“喏!”
    司马范又叫:“萧云!”
    萧云出列:“在!”
    司马范说:“你带领秦骑跟进,鲜卑突骑冲乱敌军后你就放手去杀,让他们血流成河!”
    萧云肃然:“喏!”
    羊绣急了:“我呢?大司马,我呢?我总不能在一边看着吧?”
    司马范说:“你这两干越骑暂且留在我身边,别急着投入战场,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会让你上阵的!”
    这理由羊绣没法反驳,打仗嘛,是不能一把梭哈的,除非已经锁定胜局,否则任何时候都要留两分余力,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敌军是否还有余力。如果敌军还有余力或者来了增援,而你一支预备队都没有了,那死的一定是你。这是万骑级别的较量,凶险异常,司马范留一支预备队那再正常不过了。可羊绣知道,在冠冕堂皇的理由的背后,是司马范不想让她上战场冒险。段文鸯有万夫不当之勇,所率领的那两干鲜卑突骑个个都是勇猛无畏、坚韧不拔且能听从命令的精锐,随便拎一个出来扔到晋军骑兵中间,不敢说百人将,起码做个五十骑中队队长是绰绰有余了。萧云年纪虽轻,却在襄樊之战中立下大功,所率领的秦骑又是仅次于乌醒突骑的精锐,被这两个狠角色犁过之后,哪还有她上战场的机会?
    简直气成河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