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救库吏
当时军队国家事务繁多,施用刑罚又严又重。曹操的马鞍在仓库里被老鼠啃啮,管理仓库的吏役害怕一定会死,琢磨想要反绑双手去自首罪过,但仍然惧怕不能免罪。曹冲对他说:“等待三天,然后你主动去自首。”
曹冲于是拿刀戳穿自己的单衣,就像老鼠咬啮的一样,假装作不乐意,脸上一副发愁的样子。曹操问他,曹冲回答说:“民间风俗认为老鼠咬了衣服,主人就会不吉利。现在单衣被咬了,所以难过。”曹操说:“那是瞎说,用不着苦恼。”
不久库吏前来把老鼠咬马鞍的事情汇报了,曹操笑着说:“我儿子的衣服就在身边,尚且被咬,何况是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一点也没责备库吏。
曹冲心地仁爱,识见通达,都像这件事情所表现的那样,本应犯罪被杀,却被曹冲暗中分辩事理而得到帮助宽宥的,前后有几十人。曹操几次对众大臣称赞曹冲,颇有让曹冲继承大业的打算。[
不幸夭折
公元208年(一说公元210年),十三岁的曹冲得了重病,曹操亲自为他向天请求保全生命。到了曹冲死去时,曹操极为哀痛。曹丕宽解安慰曹操,曹操说:“这是我的不幸,却是你们的幸运啊。”一说就流下眼泪,为曹冲聘了文昭甄皇后族中亡女与他合葬,追赠给他骑都尉的官印绶带,命宛侯曹据的儿子曹琮做曹冲的后代。[
公元217年(建安二十二年),曹操封他为邓侯。
公元221年(黄初二年),曹丕追赠谥号给曹冲为邓哀侯,又追加称号为邓公。
公元231年(太和五年)[20] ,加给曹冲谥号为邓哀王。[6
顾影自怜
山鸡爱其毛羽,看到水里的倒影就会起舞。东汉末年。南方献山鸡给曹操,曹操打算想要让它鸣舞却没办法。曹冲令放置一面大镜子在山鸡面前,鸡看到大镜就开始起舞,不知道停止,最后累死。[7]
神童之交
荆州神童周不疑去许都与曹冲关系很好,曹操也很喜爱他们两个。曹冲夭折后,曹操每当看见周不疑的时候就想起曹冲来,心里非常忌惮,想要除之,曹丕为其求情。曹操却说:“此人不是你可以驾驭的。”于是派人去把周不疑刺杀了,周不疑死时只有十七岁。[
历史评价
《三国志》:“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9]
《魏书》:“冲每见当刑者,辄探睹其冤枉之情而微理之。及勤劳之吏,以过误触罪,常为太祖陈说,宜宽宥之。辨察仁爱,与性俱生,容貌姿美,有殊于众,故特见宠异。”
曹丕:“咨尔邓哀侯冲,昔皇天锺美于尔躬,俾聪哲之才,成于弱年。当永享显祚,克成厥终。如何不禄,早世夭昬!”“于惟淑弟,懿矣纯良。诞丰令质,荷天之光。既哲且仁,爰柔克刚。彼德之容,兹义肇行。”[10]
邵博:“魏武之子仓舒,十三而存,则汉之存亡虽未可知,必不至于杀荀文若辈矣。则夫之寿夭,所系者可胜言耶。”[11]
叶适:“仓舒童孺,而有仁人之心,并舟称象,为世开智物理,盖天禀也。”[12]
刘克庄:“全活啮鞍吏,平章秤象船。丕乎真有幸,舒也竟无年。”[
胡应麟:“诗未有三世传者,既传而且煊赫,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马名存钟《品》,则彪当亦能诗。又任城武力绝人,仓舒智慧出众。阿瞒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孙仲谋辈讵足道哉! ”[
去世时间
学者普遍遵从《三国志》本传记载,认为曹冲卒于建安十三年,即公元208年。然据清人丁晏《曹集铨评》增辑的《仓舒诔》序文:“建安十二年五月甲戌,童子曹仓舒卒,乃作诔曰”,“建安十二年”为公元207年,“五月甲戌”为汉历五月十四日,即儒略历6月23日。诔文言“十三而卒”,以此回推生年,当在东汉兴平二年,即公元195年。
称象质疑
何焯认为孙权在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才派步骘出任交州刺史,士燮兄弟等人奉承东吴,只有在此之后才能获得亚洲象,但曹冲早已在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之前死去,所以曹冲称象之事不真,而置船刻水的称量方法可能早已有之。[15] 邵晋涵则指出《符子》中就记载了燕昭王命令水官用类似的方法称量大猪。[
陈寅恪认为曹冲称象的故事出于印度佛典,他指出地处中原的曹魏境内无象,所以不得不与孙权进献之事混为一谈,这是比较民俗文学的通例;而称象的故事多见于汉译佛典,如北魏吉迦夜共昙所译佛经《杂宝藏经·卷一·弃老国缘》中就有类似的故事,虽然《杂宝藏经》为北魏时所译,比西晋初年成书的《三国志》要晚,但《杂宝藏经》中的很多内容见于汉译佛经之中,这个称象的故事可能也是取材于早译出的佛经,或者是佛经虽然翻译完成,但书籍已经亡逸,无法考证,又或者是佛经没有被翻译,但是故事靠着口述流传到中国,被附会为曹冲的经历。季羡林也认为曹冲称象的故事源自印度佛经《杂宝藏经》,“它也许在后汉时代就从口头上流传到中国来了”。
不过这一质疑主要依据是清代、近代较片面的自然地理、生物学常识,就直接质疑成书与事件相距仅几十年的《三国志》正文的记载。现代历史地理学、生物学研究并不支持陈寅恪等人的这一理论。历史地理学者曾经总结过大量正史中出现野象的记载,南北朝时今安徽、湖南、江苏,直至北宋时今湖北等地都出现过野象闯入的记载。[17] 现代自然科学研究则说明亚洲象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580年的活动北界在秦岭淮河一带,公元580年至公元1050年间的北界仍在杭州湾、钱塘江,即使晚到公元1450年其活动北界仍可以包括福建省内的武夷山。孙权公元200年接掌江东时就被朝廷封为会稽太守,东汉会稽郡辖境南括今福建省三明市、漳州市、龙岩市、南平市等地区,远在亚洲象活动北界(秦岭淮河)以南。
吴金华指出《艺文类聚》卷九十五引《江表传》也记载了曹冲称象的故事,其记载中有“邓王冲尚幼”,与本传“生五六岁”契合,可知此事发生于建安五年至建安六年之间,当时孙权刚开始统治,献象求好是符合情理的,何焯所认为的巨象一定来自交州、必须是士燮奉承后才可获得巨象的观点未必可靠。彭华也指出陈寅恪的论点大有问题,按照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表明大致在刘宋之前,长江以北尚有野象栖居,之后才限于江南,三国时期的吴国境内有象且由孙权进献给曹魏是完全有可能的。彭华还指出曹冲称象的方法可能在古代早已有了。[
曹据,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时期曹魏宗室,魏武帝曹操之子,母为环夫人,着名神童曹冲胞弟。
东汉末年,凭借父荫,封为宛侯。曹魏建立后,进为公爵,封为定陶王,累封为彭城王,累计食邑4600户。
人物生平
曹据,曹操之子,环夫人所生。
东汉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封范阳侯。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徙封宛侯。
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进爵为公。三年(公元222年),徙封为章陵王,同年。徙封义阳王。曹丕以南方潮湿,环夫人是彭城人,徙封彭城王,又徙封济阴王。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定陶王。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又改封回彭城王。
景初元年(公元237年),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千户。三年(公元238年),复所削户邑。正元、景元年间,累次增邑,并前四千六百户。
时司马师废了曹芳,准备立彭城王曹据,而曹据是魏明帝曹睿的叔叔,立曹据就意味魏明帝断子绝孙,于礼不通。于是,司马师听从了郭太后的意见,立了高贵乡公曹髦。(《资治通鉴》正元元年十月)
人物评价
司马师:“彭城王据,太祖之子,以贤,则仁圣明允;以年,则皇室之长。天位至重,不得其才,不足以宁济六合。”[
曹宇(出生年月日不详-公元278年),字彭祖,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三国时期魏国宗室,魏武帝曹操与环夫人之子,邓哀王曹冲同母兄弟。
太和六年,封为燕王。魏明帝病危,欲以大将军辅政,不果。其子常道乡公曹奂,是魏国末代皇帝,史称魏元帝。晋朝建立后,降封燕公。
咸宁四年(公元278年),曹宇去世。
封爵变迁
曹宇,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曹冲、曹据之同胞兄弟,魏元帝曹奂之父,娶张鲁之女。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封都乡侯。二十二年(公元217年),改封鲁阳侯。
黄初二年(公元221年),进为公爵。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为下邳王。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单父王。[1]
明帝宠信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燕王。魏明帝曹叡年少时,颇与曹宇亲近。即位后,宠幸曹宇,赐予王位。
青龙三年(公元235年),征曹宇入朝仕官。
景初元年(公元237年),曹宇回邺城。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诏回京都。[
固辞辅臣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冬十二月,曹叡患病严重,拜曹宇为大将军,与领军将军夏侯献、武卫将军曹爽、屯骑校尉曹肇、骁骑将军秦朗等共同辅政,嘱咐后事。[3]
刘放、孙资长久地掌管国家机要,夏侯献、曹肇心中忿忿不平。殿中有一只鸡飞上树,两人互相说:“这也太久了,看他们还能活几天!”刘放、孙资怕有后患,私下想加以离间。
曹宇性情恭顺温和,诚恳地坚决推辞,曹叡让刘放、孙资进入卧室问道:“燕王正是如此吗?”刘放、孙资答道:“燕王实际是自知不能承担重任,所以这样。”曹叡问:“谁可以承担?”当时只有曹爽一人在旁,刘放、孙资顺势推荐曹爽,并且说:“应当召回司马懿参与。”曹叡问:“曹爽能承担这件大事吗?”曹爽汗流满面,紧张得不能回答。刘放暗中踩他的脚,耳语说:“快说以死奉社稷。”
曹叡听从刘放、孙资建议,打算任用曹爽、司马懿,不久中途又改变,下令停止先前的任命。刘放、孙资再次入见游说曹叡,曹叡再度听从他们的意见。刘放说:“最好亲自写下诏书。”曹叡说:“我疲乏极了,不能写。”刘放随即上床,把着明帝的手勉强写下诏书,遂拿着出宫大声说:“有诏书免去燕王曹宇等的官职,不得在宫中滞留。”曹宇等流泪而出。[4]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夏,曹宇回到邺城。
晚年生活
景初、正元、景元中,一直累积增加食邑,一共达五千五百户。其子常道乡公曹奂,在高贵乡公曹髦被弑后入继大宗,是为魏元帝。[2]
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司马炎代魏,建立晋朝,降封曹宇为燕公。咸宁四年(公元278年),曹宇去世。[5]
《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有记载。[
曹彪(公元195年-公元251年),字朱虎,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魏宗室大臣。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
曹彪初封寿春侯。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晋升爵位,迁封为汝阳公。次年,封为弋阳王。同年迁封为吴王。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到寿春县。黄初七年(公元226年),迁移封地到白马。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楚王。[1]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马懿诛曹爽专魏朝政,太尉王凌与兖州刺史令狐愚密谋,欲迎立其为帝。及王凌等兵败,司马懿使廷尉奏请治罪,曹彪被迫自杀。[
封爵变迁
曹彪于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封寿春侯。
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晋升爵位,迁移封地,为汝阳公。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封为弋阳王。当年迁移封地,为吴王。
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为寿春县。
黄初七年(公元226年),迁移封地为白马。
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到洛阳朝见魏明帝曹叡。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为楚王。当初,曹彪前来朝见时违犯了禁令,青龙元年(公元233年),被主管官员上奏批评,曹叡下诏削减了他三个县、一千五百户的封地。
青龙二年(公元234年),遇到大赦,恢复了削减的三个县的封地。[1]
淮南一叛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户,连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户。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兖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凌谋划迎立曹彪,在许昌建都。九月,令狐愚遣亲信张式以监察亲王为名赴曹彪家拜访,对曹彪说:“令狐使君向大王致意,天下的事未可知,愿大王珍重!”开始了他们另立新君的第一步。
嘉平三年(公元251年),王凌见东吴在涂水有军事行动,于是上书请朝廷准许讨伐东吴,打算乘此而起兵反抗司马懿,此为王凌之叛。但是请求并没有得到回应,王凌于是派部将杨弘将废立计划告诉兖州刺史黄华,希望得到支持,但杨弘和黄华却向司马懿揭发王凌的图谋,司马懿于是率军讨伐。王凌自知不敌,司马懿又在发军时先赦免他的罪,于是投降,司马懿纳降。但后来王凌自知他不久一定会被诛杀,于是在被押解到洛阳的途中自杀。王凌、令狐愚等人被诛灭三族,魏帝曹芳派遣太傅司马懿和侍御史去到曹彪的封地考察验证,把各个有牵连的人逮捕治罪。廷尉请求征召曹彪治罪,于是依照汉朝惩治燕王刘旦的旧例,派人兼任廷尉大鸿胪持节符,赐给曹彪用玺印封记的诏书,严厉谴责他,让他自作打算。曹彪于是自杀。他的妻子和几个儿子都被罢免为平民,迁移到平原郡。曹彪手下的官员以及监国谒者,因为犯了知情而不加以辅正教导的大义,都被诛杀。
正元元年(公元254年),曹芳下诏书说:“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国家,依附奸人,自己身死,后代被废为平民,虽然是咎由自取,还是哀悯怜惜他。国君具有容忍包容的器量,是亲近自己的亲人的方法,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为常山真定王。”
景元元年(公元260年),魏元帝曹奂为曹嘉增加封邑,连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户。
历史评价
曹芳:“夫先王行赏不遗仇雠,用戮不违亲戚,至公之义也。故周公流涕而决二叔之罪,孝武伤怀而断昭平之狱,古今常典也。惟王,国之至亲,作籓于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谋于奸邪,乃与太尉王凌、兖州刺史令狐愚构通逆谋,图危社稷,有悖忒之心,无忠孝之意。宗庙有灵,王其何面目以见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怃然。有司奏王当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师之义,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赐书。王自作孽,匪由于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观。王其自图之!”[3]“故楚王彪,背国附奸,身死嗣替,虽自取之,犹哀矜焉。”[4]
陈寿:“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4]
鱼豢:“楚王彪有智勇。”
钟嵘:“白马与陈思答赠,伟长与公干往复,虽曰以莛扣钟,亦能闲雅矣。”
胡应麟:“诗未有三世传者,既传而且煊赫,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马名存钟《品》,则彪当亦能诗。又任城武力绝人,仓舒智慧出众。阿瞒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孙仲谋辈讵足道哉! ”[
主要作品
曹彪今仅存诗一首,为《答东阿王诗》[6] ,收录于《初学记》,与曹植的《赠白马王彪》相唱和。
轶事典故
有一次,曹彪参与曹丕的宴会,朱建平为曹彪看相,说:“您将统领藩邦,五十七岁时有刀兵之灾。要妥善预防。”[7] 曹植作品《赠白马王彪》的对象,正是曹彪。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详~公元256年3月11日[1][2]),曹操第十子 ,又名“曹豹”,在《吊魏武帝文》中被称作“季豹”,不知是其字否。母杜夫人。
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谯。魏文帝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谯王;五年,改封谯县;七年,徙封邺城;魏明帝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户。林薨,子纬嗣。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详~公元256年3月11日),籍贯谯国谯县,曹魏宗室大臣,封爵沛王。
曹操第十子,与中山王曹衮、金乡公主同为杜夫人所生,与秦朗同母异父弟弟。杜夫人本为吕布手下秦宜禄之妻,曹操破吕布后纳为杜氏妾。
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
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谯侯。
黄初二年,进爵为公。
黄初三年,封为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