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吧!\&臧振鹏无奈点头:\&但是爸,吴清雅那边怎么办?\&
\&怎么办?你脑子里就想着那个女人?\&
\&也不全是,我只是觉得,清雅和其他女生不同,我要是啥也不做,不就便宜了骆轩那小子?\&
“便宜了那小子?”臧瑾淡淡地说:“儿子,到现在你还不清楚自己败在哪里吗?”
“爸,您什么意思呢?”
“你觉得跟骆轩比,你的优势是什么?”
“优势?我比他有钱啊!”
臧振鹏不加思索地回答。
“钱?你的钱算什么,那些都是你老爸我的!而且除了有个比他有钱的老爸,你还剩下什么呢?”
臧瑾继续问:“是比他帅?比他能打?还是比他会的东西多?”
“这……”
臧振鹏整个人愣住了。
因为他发现,骆轩那家伙除了没钱,其他地方好像确实比自己强?
见臧振鹏的神色,臧瑾又接着说:
“虽然你刚才的想法也没错,在这世上有了钱,确实能买来很多东西。”
“但世界这么大,总有些人对金钱的渴望并不像你想象中那样强烈。”
“遇到这样的人,你要想和他们交朋友,就得迎合他们的兴趣。”
“记住,是迎合他们的喜好,不是学到一点皮毛就去炫耀,懂我的意思了吗?”
“我……我好像懂了!”
臧振鹏瞪大眼睛看着父亲。
“爸,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叮,成功教育儿子并获得其崇拜,改变剧情走向,反派值+500】
“这个你别管!”
见到系统提示,臧瑾慈爱地拍了拍臧振鹏的肩:“你只要能听进去我的话就行。”
“自己慢慢领悟吧,我先去休息了。”
说完,臧瑾也不再多理,自己上楼去了。
留下恍然大悟的臧振鹏一人。
500点反派值?
这一番苦口婆心总算没白费。
加上之前的和给赖月花治病的,反派值现在总共是2400点了。
但这次臧瑾没有立即使用。
因为目前的身体强度和技能都够用了。
留点反派值以备不时之需,还是挺有必要的。
一夜平静。
第二天,星期天。
阳光明媚,晴空万里。
臧家特意把婚礼安排在这天,因为即便婚礼办得再低调,还是热闹点好。
选在周末,那些还在读书的孩子也能来参加。
这次婚礼地点不在高档酒店,而是在一个豪华的郊外庄园里举行。
庄园虽豪华,却比五星级酒店实惠。
因为是臧家人办喜事,所以没人会觉得寒酸。
金鹰庄园,出城还要走上两公里。
臧瑾不明白为何选择这里,但这跟他没关系。
反正他只是作为家庭成员来参加婚礼。
作为臧家的一员,他自然要比其他人早到。
方万安已经回来了,再次担任了他的司机。
因为这次要带赖月花,他自己没开车,而是让方万安开着那辆劳斯莱斯幻影。
上午十点未到,在金鹰庄园门口,见已有宾客到来,臧老爷子面带笑容。
臧老爷子,名字叫臧国富,今年六十七岁,看上去还挺精神。
按理说这种场合,他不该站在这个位置。
但他年纪大了,喜欢热闹,况且臧家的产业,可以说大半是他打下的,臧瑾不过是把它发扬光大。
因此,现在的臧老爷子在臧家仍握有绝对的话语权。
“来来来,周总,请进。”
“臧老爷子太客气了。”
“徐总,真是稀客啊!”
“臧老爷子,恭喜恭喜!”
豪车一辆接一辆,富豪一家接一家。
臧家的婚礼,自然包下了整个场地。
这里除了工作人员,全是陇上市知名的大富豪和名流。
年轻一辈的富二代们,似乎比其他人来得都早。
石守义为了见皇甫妙而来,而臧振鹏似乎和石守义关系不错。
于是两人约好了,不到十点就到了婚礼现场。
臧振鹏开着臧瑾那辆兰博基尼,停好车后,走向了臧国富。
“爷爷!”
“哎,小杰,你来啦!”
见到孙子,臧老爷子笑得更开心了。
“臧爷爷好!”石守义也恭敬地问候。
“嗯,小杰,快,快带你的朋友进去坐。”
“不了,爷爷,他在这里等人,我也不进去了,就在这儿陪您聊聊吧!”
石守义是为了等皇甫妙,与其他人都没什么共同话题。
“也好,那你们随意找个地方坐!”
臧国富不介意,和两位晚辈寒暄几句,便回到自己的太师椅上。
不久,一辆宝马7系驶入。
很快,一对年轻的男女下车。
众人对那女孩没什么反应,但见到女孩身后的年轻人,臧振鹏的眼睛瞪圆了。
连忙起身走向那女孩。
“陈苏苏,你怎么带他来这儿了?”
“哎呀,我也不想带他来的!”
陈苏苏也很无奈:“可他是我妈给我安排的保镖,非跟来不可,我有什么办法。”
“保镖?”
臧振鹏有些不信地看着那男人:“他不是你同班同学吗?”
“同学个鬼,你看他哪点像十九岁的样子?还不是我妈硬塞进学校的。”
“臧少爷,好久不见啊!”
年轻人微笑着说道。
“骆轩,你别跟我套近乎,咱俩没那么熟。”
“别那么大火气嘛,臧少爷。”
骆轩一脸欠扁的样子:“怎么说也是同校的。”
“谁乐意跟你同校,你这家伙……哼!”
臧振鹏还想说什么,但想起昨晚父亲的警告,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骆轩,咱们走着瞧。”
见臧振鹏愤愤不平,骆轩没有理会,心里只有满满的不屑。
一个废物富二代,装什么大尾巴狼?
老子要收拾你,分分钟把你碾成渣。
从这一刻起,他的人生像是开了挂一般。
因为他天生就聪明,心里还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
机缘巧合下,年仅十三岁的他,成为了中东地区的一名雇佣兵。
那一年,他仅仅是个孩子,十三岁。
骆轩凭借自身的努力,短短两年内就在雇佣军里脱颖而出,成了个中翘楚。
他枪法准,下手狠。
到了十八岁,他已经领导着自己的“血色雇佣兵团”,在中东各地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