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精华之用,安身立命
作者:勤劳的大蜜蜂   家族修仙:我以子嗣登仙最新章节     
    陈景安可算是听懂了。

    合着,这“魔修精华”是仙门大人物用来培养子嗣与弟子的东西。

    灵识的作用无需多言。

    这直接与突破筑基境的成功率挂钩。

    只不过,永久性提升灵识的宝物比较罕见,陈景安也是靠着[子母钟]和幻魔功,这才拥有了碾压同境的神识力量。

    假如天魂秘丹当真有着这等作用,能让后辈赢在起跑线上,那么仙门大人物愿意用“筑基丹”来换也情有可原。

    至于他们为什么不亲自动手。

    这个问题本身就已经颠倒了主次。

    “魔修精华”被开发出了特殊的作用,这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其真实目的,是将吞魔修与筑基丹挂钩,这足以形成一股举世猎杀吞魔修的风气,将其永远摁死在筑基阶段。

    相反,如果将培养吞魔修视作是一门产业。

    那么产出与风险是不成比例的。

    一旦有筑基吞魔走脱,并且任其发展成了金丹吞魔乃至元婴吞魔。

    首先会被冲击的,不是旁人,而是这些高高在上的仙门大人物。

    在切身利益的面前,哪怕子嗣都得靠后。

    他们在抵制吞魔修的事情上,甚至比底层修士更为坚决。

    陈青云主动坦白:“天魂秘丹与凝晶丹一样,其制作方法被宗门严格保密,孩儿目前也无法探明。”

    “无妨,这至少解了我心中疑惑。”

    ……

    半个月后。

    零陵郡的局势尘埃落定。

    曹氏仙族步了葛氏仙族的后尘,明面上的族人被各方势力绞杀殆尽。

    真正活下来的,也就只有隐姓埋名的凡人。

    然而,对于这个结果。

    这群筑基散修却没有了一开始的喜悦,反而觉得脊背发凉。

    因为他们的人数相较刚来时,少了接近一半。

    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失踪者的下落,但筑基散修们将心比心,肯定这世上绝对没有那么多品行高尚的圣人,赶在快要摘果子的时候忽然拂衣而去。

    那么这就只有一种可能。

    死了!

    有一双看不见的幕后黑手,正在暗中袭击着他们这些同行的筑基道友。

    而且……这个人可能还没走。

    一时间,筑基散修们人心惶惶,倒也不敢再落单了。

    陈青易混在其中,现在易容成了一位山羊胡须的长衫夫子,手里攥着六枚铜板做法宝。

    他化名郑坤,很早就在修士群体里冒头。

    因为显露出了筑基三层的实力,陈青易在散修里算是小有名气。

    但同样的——

    陈青易的嫌疑也不小。

    不过,他这些年在黑魔教摸爬滚打,也已经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在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之前,陈青易能表现得比受害者还要理直气壮。

    他无需自证清白,因为这种时候没人可以完全摆脱嫌疑,而且陈青易也没打算经营“郑坤”这个马甲,所以只要顺应人心即可。

    陈青易率先开口:“此番零陵郡在我等的配合之下,已然攻克。然而有奸人作祟,想从内部分化我等。与其这般相互提防,不如先决定这零陵郡的归属,各位拿了东西早些回去,省得夜长梦多。”

    他这话可算是说到了点上,立刻得到了其余之人的附和。

    如果在抛开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那位暗中的凶人也算是做了好事。

    想要竞价的筑基散修,少了几个竞争者。

    至于那些等着被收买的散修,同样少了人与他们分赃。

    一通拉扯之后。

    最终,一位李姓筑基成功获得了零陵郡的控制权。

    他按照约定将财物散出来,交由众人均分。

    等到众人离去。

    李姓筑基主动找到陈青易,私底下又给他多塞了一点,笑容满面:“郑道友,多亏是你主持大局,这才让事情这么快就定下。小老儿囊中羞涩,只能稍微表示一下心意了。”

    陈青易听到这话,眼底闪过几分赞许。

    很上道!

    他这人最欣赏有眼力见的人。

    所以,这老小子的命算是保住了。

    陈青易收下了贺礼,欣然离去,转而追踪其他的筑基散修。

    等他离去之后。

    李姓筑基的儿子走上前,不解问道:“爹,您不是给过一份封口费用了么,为何还要塞给这郑坤一份?没看错的话,那是我们手里最后的财物了。”

    他的表情看起来很是肉疼。

    这世道,哪有人自己把自己逼得山穷水尽的。

    若非知道自家老爹不是犯糊涂的,他也不会一直憋到现在才说。

    李姓筑基神情依旧平淡,反问:“你想要知道答案,不妨猜猜看?”

    他儿子想了想,很快得出一种可能,难以置信:“您的意思是,郑坤就是那位屠戮筑基的凶人?”

    “傻小子,祸从口出。”

    李姓筑基虽然是这么说,但他也没有阻止的意思,用手反复将胡须给捋直了,语气悠悠。

    “你爹又没有一双火眼金睛,如何能知道幕后之人的身份。只不过,这百多年的修行,我一贯奉行的是与人为善,破财消灾的做法。”

    “咱家今日为了夺下这零陵郡,已经将世代积累的财物全部散光了。”

    “若凶人是旁人,那么我最穷,所以我已经是最安全的。若凶人是郑坤,我这也算是替自己买了一份平安。”

    说到这,李姓筑基顿了顿,看向儿子,告诫道。

    “不论何时,你都要记住: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灵石只是身外之物,没有了仍然可以再赚。只要能让我族延续下去,哪怕散尽家财也是值当的。”

    “孩儿明白!”

    ……

    陈青易选择了放这位李姓筑基一马,转而盯上了身家更为殷实,实力更强的几人。

    平心而论,他这些年打家劫舍,积累了不菲的财富,早就已经过了“图财”的阶段。

    但人做事总喜欢讲究一个性价比。

    他愿意放李姓筑基一马,那是因为这人的做法让他觉得舒坦。

    如果将人杀了,自己就失去这点舒坦,这是比灵石还要难得的东西,所以性价比不高。

    至于旁人。

    他们的法力又足,财富又多,不盯着他们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