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选妃(四)
作者:鎏梳   穿越异世:皇帝太无情最新章节     
    清流很快从司乐司出来,在路上碰见了牧青玦。牧青玦主动打招呼:“诶,清流,刚才去哪了?这么急匆匆的。”

    “清流见过牧小姐,刚才小姐让奴婢办事去了!”

    “哦!那你回去吧!”牧青玦转身进了后殿,只见刘姝坐在一旁休息,一干人等伺候着,刘姝却对着下人们呼五喝六的。牧青玦觉得自己还是少跟这种人为伍比较好,就去了安放五人衣物、用品的内殿。

    千缕思很快把衣服拿到了后殿,看见刘姝,悄悄一顿,立马进了内殿。没想到在内殿还碰到了牧青玦,千缕思只好俯身行礼,“牧小姐!”说完,就把东西分类放好,转身快步离开。

    牧青玦不禁疑惑,小声嘀咕道:“咝,今天都怎么了?奇奇怪怪的。”

    身边的丫鬟频欢听后,便道:“小姐不用多想,今天毕竟是个重要日子,谁都不想输,我们还是管好自己吧!”

    牧青玦从内殿出来,刘姝还在发脾气,牧青玦快步走到门口,却被一抹偷偷摸摸的身影吸引了目光,只瞧一名女子左顾右盼,又打开窗户,确定里面没人,就翻窗而入。

    “她要干什么!?我们去看看吧!”

    牧青玦的单纯,频欢有些无奈,这宫里的是非啊,还是少牵扯一点为好!扯了扯牧青玦的衣袖,说道:“小姐,还是走吧!有些事少管为妙。”

    “这,不好吧!”牧青玦觉得这有背良心。这时,朝凤宫的宫女来到牧青玦的身边,俯首道:“牧小姐,休息时间结束了,您是第一个上场比试的,请做好准备。”

    宫女说完,就离开了,“好吧!”牧青玦轻叹,无奈道。“频欢,你把我的古琴带上吧!”

    朝凤宫,牧青玦抱着古琴坐下,稳定好情绪,她不想进宫,但为了家族,她只求稳定发挥就好,能不能进宫,听天由命吧!

    少顷,牧青玦的右手果断地轻轻划过,琴音响起,她弹得是广陵散的后半部分。

    牧青玦算是有心了,但她似乎也不想进宫!?许久,牧青玦弹到高潮处,竟也有人陶醉其中,不自觉的哼出了声调。

    言魏自然是不欢喜的,冷声咳嗽了两下:“咳咳!”

    那人自觉地噤了声,脸颊猛的一红,老老实实地端坐一旁。

    少顷,牧青玦结束了自己所有的比试,抱起古琴起身,俯首行礼后,默默地退下。

    第二位是高孜如,她擅长琵琶,宫女们把桌椅摆好后,她才缓缓上前,俯身行礼后,坐好。第一轮第一项,她弹的是十面埋伏的节选,不知!?

    高孜如是我强有力的对手,只听琴音响起,她竟然选择的是十面埋伏,相传早就失传了!她竟能……肯定是下了十足的功夫,她为了能在言陌面前展现最好的自己,想一想就让天下女人汗颜,她真的是喜欢言陌啊!

    我瞥了一眼言陌言陌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言陌啊言陌,这就是太子的身不由己,喜欢你的,你不喜欢,不管是想进宫的,还是不想进宫的,你必须要选一个成为你的妻。而这些女子,个个都有自己的身不由己,无论是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想进宫还是不想进宫,总的一个方向,就是为了家族。

    高孜如的曲子我并没有认真听,下一位要上场的就是刘姝了,可她还在后殿纠结、挑选舞衣。司衣司挑选的舞衣她都不满意,正在大发雷霆:“这都是些什么玩意!?你看看,你们看看,这是人穿的吗?一群废物,真是难为姑姑了,整天要穿你们缝制的衣物。”

    “这些,都已经是宫里最好的舞衣了!”司衣司的司侍解释道,表情有些不自然。

    “不对吧!本小姐先前还看到苏眉雪身边的千缕思给那沈辟芷都拿了一件上好的舞衣,我们四个都是国公府出来的,凭什么她们是上好的,而我的就是这些劣等货!?”刘姝趁机发难。

    “这!”司侍皱了眉,都是国公府的嫡出小姐,谁都不能得罪,这让她为了难。

    刘姝身边的云嬷嬷提醒道:“我家小姐的意思是,你们准备的只是备选,再说了,你们准备的沈姑娘都没瞧过,不如,就把沈姑娘的让给我家小姐。”

    “这恐怕不好吧!”

    “司衣大人只怕没搞得懂形势,那沈辟芷论身份,比不上我高贵,论优势,她,哼!”刘姝笑出了声,“选不选得上,还不一定呢!”

    云嬷嬷接着道:“也就是皇上给个让她最后挣扎一下的机会,大人还是要识时务才行。”

    司衣还是低着头,不说话,刘姝眼神一瞟,云嬷嬷便径直去了内殿。

    司衣皱眉,想要去拦,刘姝却在此时开口道:“司衣大人,你今天是拦不住的,这沈辟芷的衣服,她不给我也要,我倒是要看看,她有什么能耐和我争!?”

    内殿,司衣就站在门口,看着云嬷嬷笑眯眯地拿着衣服给刘姝换上,云嬷嬷道:“瞧瞧、瞧瞧!到底美女要配好衣,再跳上一段舞,我们小姐定会力压群芳的!”

    “小姐,再试试舞鞋。”刘姝身边的沁雪道。

    朝凤宫,高孜如已经弹完,接下来的是刘姝,只瞧她有些别扭的上了台。她准备的是鼓舞,就如汉朝的赵飞燕一般站在了鼓中央。

    镇国公刘家并不是靠考取功名发的家,在前朝也不是地方乡绅,祖上就是老老实实地农民。可谁知这老实巴交的农民家里出了个混世魔王,因为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千般宠、万般爱,这足足的养成了一个地痞流氓。

    欺霸邻里,屡教不改,这还不打紧。忽有一日,这混世魔王不知从哪撸来了一位千金小姐,这小姐许是将门之后,有点武功,也会读书写字。要说她刚开始也不愿从了这位魔王,可这魔王像是转了性子一般,竟对这位小姐礼遇有加、百依百顺。

    而这位小姐也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因为不满意家父对那时朝廷的愚忠。彼时,又在与他的相处中,一来二去,两人有了感情,并生下了三女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