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集:崔宏波想让吴大郎上诉
作者:武所为   武敌讨薪最新章节     
    大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吴大郎的审判长,看到崔宏波律师,送来的这两份材料,以及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给吴大郎的一审和重审判决书,以及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之后,这位大坝区的审判长,立即把吴大郎的案卷,拿到了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把这些材料迅速交给了庭长宋亚轩说:“宋庭长,现在我审理的那桩吴大郎,故意伤害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童法官的案子。当崔宏波为吴大郎,代理吴大郎和阎蕊离婚一案后,咱们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童法官的原审判决书,而且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重审后,已经查明了事实,而且已经做出了判决书,现在能够证明,童法官原来的判决书,是错误的,”

    宋亚轩说:“那又怎样啊?”

    法官李勇知道,这个宋亚轩,他可是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童x的姐夫,而且还听人说:“这个童法官,当时能到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当法官就是这个宋亚轩,给童法官托的人。

    于是李勇说:“宋庭长,所以我也不知道咋办啊?只得把案卷拿给你看一下,让你看看这个案子,该怎么处理?”

    宋亚轩说:“李勇,现在这个案子,不是你主审吗?”

    李勇说:“是宋庭长,我现在负责主审这个案子,可是现在崔宏波律师,申请咱们法院,给吴大郎判处缓刑。所以我想给宋庭长做一下,具体汇报,征求一下宋庭长的意见!”

    宋亚轩说:“李勇法官,你也知道,咱们华夏,要是想要使用缓刑,那可都是在判处刑期,三年以下的案子,可是你现在审理的这个案子,那可以故意伤害法官罪,判处这个吴大郎,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者是以上。如果三年以上,你是不是就不用,为判不判缓刑犯愁了?”

    李勇点点头说:“好的宋庭长,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说完李勇就拿起武大郎的案卷,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李勇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然后告诉了他的助理石艳说:“小石,庭长的意思,要判那个吴大郎,五年有期徒刑。”

    石艳不解的说:“李法官,你昨天不是给崔律师打电话,让崔律师把吴大郎,把判缓刑的申请书拿来,好给吴大郎判缓刑的吗?怎么现在崔律师,刚把申请书交给你,现在就要判吴大郎有期徒刑5年了呢?”

    只听李勇说:“那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这个吴大郎,拿刀捅的那个女法官,是宋庭长他小姨子来的?”

    石艳听李勇这么一说,无奈的点点头,对李勇说:“好吧,李法官,我现在就把判决书打出来。”说完就把已经,做好的判吴大郎,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的判决书,改成了判处吴大郎有期徒刑5年。

    当崔宏波,接到这份判决书的时候,立即拿起手机,把电话打给了李勇。

    只听李勇的声音说:“崔律师你好,给我打电话有事啊?”

    崔宏波说:“李法官,你前天不是给我说,让我给吴大郎,写两份申请书交给你,准备给吴大郎判缓刑吗,怎么现在却成了判刑五年了呢?”

    李勇说:“崔律师,你听我说,这个事,你谁都不怨,要怨就怨你的当事人吴大郎,当初用刀捅的那个人,是我们宋庭长的小姨子。”

    崔宏波一听,说了句:“哦,原来是这样啊!”说完就挂了电话。这时崔宏波,他们律师事务所,一位新来的律师看了一眼崔宏波说:“崔主任,我听我原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说,他每次逢年过节,都会给咱们江城市,各个法院,庭长或者是,主管审判的副院长拿钱,请问崔主任,咱们没给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长拿钱吗?”

    崔宏波说:“咱们不给他们拿钱,就是逢年过节时,会给他们包一些红包,或者是送些土特产罢了。”

    这时新来的律师说:“哦,我说那?”

    崔宏波沉思了一下,这件事情,按照自己知道的这种用刀故意捅伤法官的案件,一般也就是判当事人一年半,或者是三年以下,现在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判吴大郎有期徒刑5年,的确是量刑过重。为此崔宏波思虑再三,决定要为吴大郎上诉。但是现在既然是要依法上诉,那么自己就必须要去江城市看守所,见一见当事人吴大郎。于是崔宏波就开了一个提审申请书,然后给江城市看守所的所长,孙浩打了一个电话。

    只听孙浩的声音说:“是崔律师啊?你给我打电话有何贵干?”

    崔宏波说:“孙所长,我刚接到一份判决书,是我当事人吴大郎的。所以我想去看守所,见一见这个吴大郎?”

    孙浩问:“崔律师,你要见吴大郎有事啊?”

    崔宏波说:“嗯,刚才我接到了吴大郎的刑事判决书,发现这个判决书,对吴大郎判的,有些量刑过重,所以我想问问吴大郎,是否上诉?”

    孙浩说:“哦,崔律师原来是这事啊?那你写一张会见单,到看守所找一下吴大郎,当面问一下他好了!”

    崔宏波说了句:“好的孙所长,谢谢你!”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时那位新来的律师说:“崔主任,咱们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不是要让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带咱们去吗?”

    崔宏波摇摇头说:“按照会见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才归公安机关管辖,咱们律师要想会见当事人,那你就得去联系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当当事人的案件,已经移送到了检察院,那么律师要想会见当事人,那么咱们就要去找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案子到了法院,那么咱们律师,要是想会见当事人,就要去找法院的法官,让法官想办法领着你去?”

    要知道后事如何,且听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