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明的孩子不好忽悠
作者:白虎下山   大明嫡长孙:老朱家的团宠最新章节     
    “尊贵的大明贵人,快来看一看,我这里都是稀有的好东西。”中年西洋人一看到朱轩,立马热情的打招呼。
    他也是有头脑的人,知道孩童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最好骗。
    而且朱轩身边带着仆人,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这不就是肥羊吗。
    朱轩诧异的看着西洋商人,他的中文虽然蹩脚,但也能听得懂。
    朱轩不由得感叹,谁强就得学谁的语言,只有自身强大才有话语权。
    “少爷、你别听这个西洋人忽悠,他这些物品根本没有什么用,我看他就是一个新人,都不懂带什么货来大明,难怪卖不出去。”福伯连忙开口劝说道,他真担心朱轩被骗。
    朱轩摇摇头没有说什么,而是在西洋商人的摊位上看了起来。
    地摊上有各种不知名的种子,玛瑙、宝石等等。
    只不过这些玛瑙宝石的品质都很普通,有钱的人看不上,没钱的人舍不得买。
    西洋人懂得察言观色,见朱轩露出失望之色,他连忙招呼道:“我的朋友、我还有一个大宝贝,保证让你满意。”
    他说着一脸心虚的取出一个袋子,袋子打开的时候,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物件,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狮子。
    这西洋人确实是第一次来大明做生意,因此对大明的需求不是很了解,而且自己的本钱又少,带不了什么值钱的东西。
    他这次带来的物品里面,只有香料受欢迎很快就卖光了,而且赚了好几倍的利润。
    只不过因为他不知道行情,带的香料也不多。
    他原本还想着,用一些他们国家常见的物品来大明忽悠,好好的赚上一笔,只可惜让他失望了。
    虽然都是他们国家常见之物,但大明人只喜欢香料,其余的东西都看不上。
    如果不能把这些东西卖出去赚一笔,他这次可能就白跑了。
    “少爷、这、这是精品琉璃,拿下、必须拿下,这玩意很值钱。”福伯看到小狮子物件的时候,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他以前是官员家的管事,对上流人的喜好都知道。
    特别是唐朝时期,对琉璃的喜爱达到了巅峰,可以说,一件精品琉璃物件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福伯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被机敏的西洋商人发现了,他不由得心里大喜,嘴角都要裂开了。
    西洋人自己都没想到,这不值钱的玩意在他们国家非常普通,他只是想着造型好看拿出来忽悠孩子的。
    可现在看到福伯的反应,知道自己要大赚一笔了。
    “尊贵的朋友,这是我们国家的宝贝,是我们国家皇宫里出来的,我想交你这个朋友,只卖你一千两银子。”西洋商人笑着说道,如同大灰狼看小白兔一样看着朱轩。
    边上的福伯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只要一千两,他转手就能卖几千两银子。
    朱轩把目光从口袋里移开,嘴角泛起一抹冷笑,你丫的骗小孩子呢,不就是玻璃制品吗,你要多少我能弄多少出来。
    居然还想卖我一千两白银,当我是冤大头呢。
    朱轩也知道所谓的琉璃在古代很吃相,而且那些‘精品’都是从番邦流入的,被他们赚走了白花花的银子。
    我们国家不是没有琉璃,反而出现的时间更加古老,我们国家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开始制作琉璃了。
    只不过那时候琉璃工艺困难,生产的器皿易碎,反而不如瓷器实用,导致发展的方向改变,融入了制陶工艺,烧成琉璃瓦用于建筑物的装饰。
    而番邦研究的方向是琉璃制品,生产的物品看上去也越来越精美,传入我国后被认为是天然琉璃雕刻的,这才受到贵族的青睐。
    “不、最多二十个铜钱。”
    朱轩话音一落,西洋商人和福伯的反应各不相同,福伯已经急得都要跳脚了,这么好的宝贝错过了可咋办。
    西洋商人的脸上则是露出一抹尴尬之色,他对大明不是特别了解,他本身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商人,也没接触过勋贵世家,因此不知道琉璃在大明的价值。
    不然的话,他早就拿出去售卖给勋贵世家了,怎么可能放在袋子里吃灰。
    “不、不……亲爱的朋友你真会开玩笑,这可是我们国家珍贵的宝物,是我不远万里带来的,这个价钱可不行。”
    “那你留着吧,不就是玻璃吗,你想要多少我卖给你,只需要十文钱就行。”
    听到玻璃两字,西洋商人的脸瞬间红了,他心里那叫一个尴尬,大明的孩子真聪明,不好忽悠啊。
    “十文钱成交!”西洋商人立马开口说道。
    这么个玻璃狮子的成本也就几文钱,如果朱轩不要的话,他就会扔了减轻负重,方便从大明带更多物品回国。
    他这几天在街上已经看好了很多物品,比如瓷器、茶叶、丝绸等等。
    这些东西若是带回国,绝对能赚十几倍的利润,甚至更多。
    十文钱!
    只需十文钱!
    福伯他们都傻眼了,感觉自己听错了一样,一个个目瞪口呆的看着西洋商人。
    “福伯、给钱……”
    “好、好的少爷……”
    福伯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神情呆滞的数了十文钱给西洋商人。
    他小心翼翼的把琉璃狮子抱在怀里,生怕掉地上摔坏了,即便琉璃狮子已经到了他手上,他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袋子里的土疙瘩是什么东西?”朱轩不动声色的问道。
    他跟西洋商人磨叽这么久,为的就是袋子里面的东西。
    “我亲爱的朋友,这些只不过是一些口粮,在我家乡很常见,叫红薯和土豆,都是普通百姓的吃食,因为方便保存我才带了一些在路上当口粮,比不上大明的美食好吃。”
    朱轩刚才是假装问的,其实他早就认出了红薯和土豆。
    这些红薯和土豆个头都比较小,还没有经过育种改良。
    “你家乡是哪里?”
    “西班牙。”
    好家伙!
    朱轩整个脑瓜子嗡嗡的。
    按照历史记载,哥伦布是在西班牙女王的帮助下,于1492年航海发现美洲大陆,并且带回了番薯、土豆、玉米和辣椒等等农作物。
    直到1565年西班牙人占领吕宋,被西班牙的水手把这些农作物带到的吕宋,然后明万历年传入的大明。
    现在看来,朱轩感觉历史书上的都是假的。
    有可能是当时的西班牙女王为了名留青史,串联了哥伦布,让史官篡杜撰而来的。
    朱轩越想越觉得可能,搞不好早在汉朝时期,红薯、土豆和辣椒玉米这些就已经传入了欧洲。
    因为秦朝时期全球已经有了几个强大的帝国,比如罗马帝国,当时罗马帝国就打到过西班牙。
    而当时的秦朝,已经可以造海船让徐福出海了,同时已经在开拓西域贸易。
    到了东汉、西汉,已经彻底打通了陆上丝绸之路,抵达欧洲罗马。
    随着丝绸之路的开拓,华夏的一些技术也会随之传播过去,比如造船技术,那样的话,欧洲也有了出海的能力。
    所以在那个时候,红薯和土豆有可能已经出现在了欧洲。
    更何况、刚才福伯说过,宋元时期远洋贸易都抵达了大西洋,那些在大西洋边上的欧洲国家,没道理没去过美洲大陆。
    或许是美洲大陆还都是土着,没有什么可值得炫耀的,人家就没有宣扬,这才让哥伦布这不要脸的钻了空子。
    “亲爱的朋友,要不要买一些玛瑙宝石?你放心、我们是朋友,价格绝对公道。”
    西洋商人见朱轩发愣,继续推销他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