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人类中的毒瘤
作者:水果不水   每月一个新角色最新章节     
    富人区发生了这么大的法力波动,自然不可能没人注意到。

    很快,一队专门处理修士事务的城卫兵便赶了过来。

    “该不会还要做笔录吧?”

    林子安一脸平静地看向赶来的城卫兵,心中猜测道。

    城卫兵们来一旁,见到地上血肉模糊的消瘦男子后,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这人......”

    城卫兵队长郁杰皱了皱眉,抬头看向张宗岚,问道:“是怎么回事?”

    “这人经常与妖物进行苟和,已被妖气入体影响了心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们刚才帮他清理了一下妖气。”

    张宗岚说道。

    林子安也顺势道:“阿弥陀佛,这位施主被妖气入体已深,目前也仅能去除部分妖气,剩余的便只能靠时间自行消散了。”

    郁杰有些诧异,去除妖气的方式这么血腥的吗?

    想了想,他也懒得计较,只要没出人命就行。

    随即把目光望向林子安,问起了事情的经过:“这位法师......”

    林子安平静的回答问题,本以为还要做做笔录什么的,谁知对方只是简单的问了几个问题。

    事情的结果已经很明朗,附近有不少人都看到飞在天上的可怖画皮妖,而且还有监控为证,仅仅是被问了几句话就可以走了。

    张宇岚几人也差不多,只是派出一名目睹了事件的保镖去城卫所做下笔录就可以了。

    见事情处理完毕,林子安便也离开了。

    至于张宗岚的感谢金,后面自会有人送上门。

    见到林子安离开的背影,郁杰视线停留了数秒。

    随即,低头望下刚刚被传到手机上的监控录像,不禁有些惊讶。

    现在的和尚都这么厉害的吗?

    应该是从其他地方过来参加水陆法会的和尚吧。

    他点了点头。

    翌日一早。

    酒店套房中。

    暖洋洋的光线从落地窗照入豪华的卧室。

    阳光落到床上男子那仿佛刀刻般的面容上,闪耀着一丝神圣的光辉。

    忽然,男子的眼皮动了动。

    “神清气爽。”

    林子安张开双眼,从床上坐了起来。

    随意地披上一件衣服,穿上鞋子,便去洗漱。

    实际上,以他现在的实力而言,睡觉一般是用打坐来代替,精神体力也能恢复得更快。

    但生活总需要些仪式感,趁着这几天还在城中,先忙里偷闲一下,也是不错。

    洗漱的间隙,林子安抬头望到镜子的脸孔,不由摸了摸自己脸颊。

    “本座真帅!”

    林子安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

    虽然上个世界的自己也挺帅的,但古时那模糊的镜子根本看不出太大的差别,现在却是一目了然。

    用过早餐后,林子安打开房间中的城域网电脑,查起最近的新闻。

    “鬼王疑是走出禁地!”

    看到这条新闻,他不禁皱了皱眉。

    人类之所以能在这场大灾难中,艰难地存活着,并且还建造了不少庇护地。

    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从另一个世界而来的最强战力,似乎由于实力太强的缘故,都被限制在了传送点附近,无法离开。

    否则要是真让一只鬼王或者妖王解除了限制,即便是东帝城这样的大城恐怖离破城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林子安看了看这篇新闻稿件的日期,距离今天已经有了九天的时间。

    随即他又点开看了起来。

    文章中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鬼王可以离开禁地,只是采访了几个自称目击者的人,但就连新闻发布者也说这很有可能是几名目击者心里压力过大,紧张之下,出现了幻觉。

    “真的是幻觉吗?”

    林子安思索着。

    叮叮叮!

    位于客厅的电话响了起来。

    谁打的电话,酒店工作人员?还是张宇岚?

    林子安来到客厅,才刚接过电话,对面就传来了张宇岚的声音:“大师,没有打扰到您吧?”

    “不知施主找本座何事?”

    林子安沉声道。

    “大师,您不是说想要找一些佛门法器吗?”

    张宇岚说道:“今天晚上有一场地下拍卖会,应该会有不少佛门法器,您要去看看吗?”

    “地下拍卖会?”

    林子安皱眉。

    张宇岚解释道:“由于官方的拍卖会手续太过繁琐,所以经常会有大势力弄些地下拍卖会。”

    “晚上?”

    “今晚九点,我派人来接大师怎么样?”

    “可!”

    挂断电话,林子安对于晚上的地下拍卖会已经有些期待了。

    自己现在多多少少,也算一个小有资产的人。

    但现在的情况是附近根本买不到他想要的东西,总有种钱多了没地方花的感觉。

    时间来到了晚上九点。

    林子安穿着一身便服走出了酒店,都说是地下拍卖会,那自然要做点伪装。

    路边,一辆不起眼的轿车驶来,停在他旁边。

    “大师。”

    张宇岚迅速下车,为林子安打开了车。

    “阿弥陀佛。”

    林子安点了点头,也没有矫情,直接坐了进去。

    没多久,前方的路越来越偏僻。

    “大师,地下拍卖会中鱼龙混杂,为了避免麻烦,一般去的人都会做些伪装,您看看您喜欢哪一张?”

    张宇岚打开了车内的一处隐藏隔层,里面竟放着十多幅面具和一些假发。

    林子安看了看,最终给自己带上了一张银色的普通面具,和一顶黑色假发。

    张宇岚则选择了一张猛虎面具。

    不多时,车子来到了一间废弃的平房前。

    附近是一片正处于拆除中的房子,几乎看不到什么人。

    下了车,林子安望向一旁的平房,有些疑惑。

    这么小的一间房子,怎么看也不像能容纳了一场拍卖会的样子。

    “大师。”

    张宇岚解释道:“这间房间是拍卖会的其中一个入口,真正的拍卖会在地下。”

    “地下吗?”

    林子安微微含首,示意他带路。

    “这种入口有多少个?”

    “最少也有几十个,光我知道的就有几个。”

    走入了平房内,张宇岚从身上掏出一张黑色的小卡片,往墙面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刷了刷。

    嘀!

    地面忽然显现出一道铁门。

    张宇岚打开门后,走了下去。

    林子安也跟得上去,里面的灯光有些昏暗。

    下到地下,随后又往前走了几分钟,灯光才逐渐明亮起来。

    来到拍卖会场门口。

    在缴纳一小笔费用后,两人分别领取了一张号牌。

    林子安拿起号牌看了看,109号。

    看来参加这场拍卖会的人应该不少。

    走进一看,偌大的会场中足足可以坐上上千人,目前距离拍卖会开始还有不到十分钟,已经些了三四百人。

    周围入眼所见,皆是一群穿着奇怪,头戴面具的人。

    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林子安有一搭没一搭的应和着张宇岚的话。

    没等多久,一名西装革履的拍卖师走到了台上。

    “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佛晓之光第五十七届拍卖会,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所有的拍品都经过了我们资深鉴定师的多重鉴定,保证各位买下后,不会出现什么货不对板的情况。”

    说着,拍卖师用拍卖锤敲了敲:“好了,多的也不说了,下面拍卖正式开始。”

    “下面,有请第一样拍品上台,来自一只虎妖的兽牙。”

    数颗拳头大小,散发着血腥之气的兽牙被人用小车送到了台上。

    拍卖师介绍道:“这几颗兽牙都是精品,完全可以作为主材锻造一把攻击型法器,保管各位斩妖除魔的过程中更加顺畅、安全与快捷。它的具体数据是……底价三颗普通魂珠,接下来开始竞价!”

    林子安看了看,没什么兴趣。

    比起自己铸造,他更喜欢用成品。

    “三颗魂珠!”

    有人举起了号牌。

    拍卖师还未来得及说话,更多的人参与了竞拍。

    随即一件件拍卖品被送了上来,林子安在这一过程中,也饶有兴趣地拍下了一串持珠。

    据介绍,这串持珠曾在某一个不知名的寺庙中经过百年的香火熏陶,持之则普通鬼物不能近。

    林子安仔细看过,这串持珠只需要一个“机遇”,就能晋升为一件低阶法器。

    勉强也算捡了一个不是漏的漏,毕竟这个机遇目前只有他能用出。

    除此之外,就没有再出现让林子安有些意动的物品了。

    渐渐地,拍卖会到了尾声。

    再次拍下一件物品后,拍卖师笑道:“下面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拍品。”

    原本已经有些疲劳的人,纷纷朝台上看去。

    喜闻乐见?

    林子安皱了皱眉。

    只见一个两米正方,被黑布遮挡的事物被送了上来。

    “各位请不要眨眼。”

    拍卖师来到事物前,伸手把黑布拉下。

    下面既然是一个铁笼子,里面有着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

    雪白的皮肤,清丽白腻的脸庞,当然不禁升起浓浓的保护欲。

    身穿着一身简陋的白衣,手上戴着一个翠绿的镯子。

    少少见到黑布被拉开,迅速往角落中缩了缩,似乎很害怕。

    “人?”

    林子安面色一凝,望向了一旁的张宇岚:“人也是拍品?”

    “正规的拍卖会自然不可能出现人也是拍品的情况,但这种地下拍卖会就没有这种顾虑了。”

    张宇岚似乎发现了他语气中的不满,连忙道:“拍人肯定是违法的,但拂晓之光的后台比较大,就算举报了,也没人敢管。”

    “没人敢管吗?”

    林子安看了看周围,虽然因为面具的遮挡看不到他们的表情,但自从台上的少女出现后,不少人的动作语气都陷入了狂热中。

    现在,这种拍品已经不是第一次。

    恐怕还有不少人乐此不疲。

    看来,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有一群只看重自己利益的人存在。

    这些人,无疑是人类中的毒瘤。

    林子安再次望向台上的少女,神情忽然一变:“不对!”